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於2020年8月5日發佈 上述《通告》。當中明確,自2020年8月7日上午10時起, 由香港經深圳灣口岸入境人員, 入境時必須持有粵港兩地政府認可的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生成 時間為24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紙質報告,並接受14天集中 隔離醫學觀察。經批准豁免入境隔離的重要公務商務人員、 跨境貨車司機等人員,按現行規定執行。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 http://ka.sz.gov.cn/xxgk/qt/
tzgg/content/post_7975386.html
《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調整由香港經深圳灣口岸入境人員防控措施的通告》 - https://www.info.gov.hk/gia/
general/202008/05/ P2020080500716.htm?from= groupmessage